为讨稿酬提出上诉 网络写手通过法院讨回12万元
2007-5-11 09:39 作者: 何勇 胡瑜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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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邪神传说》原在起点中文网VIP收费区域连载,去年7月11日,起点中文网的运营方玄霆公司将该小说的收费阅读限制全部解禁,供读者免费阅览,小说写手李先生为讨要稿酬将玄霆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玄霆公司被判支付李先生含税稿酬12万元。
31岁的李先生是名网络写手,他于2005年6月与玄霆公司签订了一份《职业作家协议》,约定自2005年6月15日起,李先生在一年内作为玄霆公司的职业作家,仅为其一家公司创作文学作品,作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都归玄霆公司,玄霆公司则每月支付李先生5000元作为创作稿酬。如作品订阅超过3000人次,李先生还可按照实际订阅数获得额外稿酬。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职业作家协议》对稿酬的约定分为基本稿酬和额外稿酬两部分,额外稿酬又约定为以超出订阅人次计算。因此,依照约定,将作品放置在收费区域供他人订阅是额外稿酬条款适用的前提。由于李先生获得稿酬的多少与读者在网上订阅作品的数量有关,因此,作品的解禁与否直接影响到李先生获得的稿酬。玄霆公司在双方发生争议之后将作品全部予以解禁,导致李先生无法按约取得协议终止后的稿酬,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鉴于玄霆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其支付稿酬的数额无法确定,法院酌情判决其支付李先生稿酬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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