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制出台 将有效打击开发商“一房二卖”
2008-3-22 11:20 作者: 马祚波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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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介绍说,南京曾经发生过多起因开发商“见利忘义”被买房人告上法庭的案件。其中多数是由于房价上涨的速度较快,一些楼盘一期开盘的房源还没有全部销售完,价格便已经上涨超过10%,一套房子可以多卖近10万元。个别开发商便私下撕毁合同,拿出三四万元的双倍定金赔偿给“前业主”,然后再高价卖出。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表示,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并结合去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相关内容,南京已经从去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新举措。
最新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南京在去年底已专门出台预告登记新规,允许购房人在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后,如果担心自己的房子出“意外”,可以提出申请预告登记。一旦进行了预告登记,房管局的系统档案中将留下“痕迹”,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此期间内不得将房子卖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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