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低收入“夹心层”年底前将纳入廉租保障
2008-1-24 11:40 作者: 刘扬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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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以三口之家为例,家庭年收入要在2088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0万元以下。
申请经济适用房同样也有严格的标准,但各项“指标”都高于廉租房申请标准。同样是三口之家,如果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要在4530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在二者之间,还有一个群体,他们既不够申请廉租住房的标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是住房困难的“夹心层”。今年年底前,这部分人群也要被纳入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可以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实物或者住房补贴。
市建委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要尽快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和两限房建设管理办法,政策性租赁房政策也在积极酝酿之中。此外,在解决本地居民住房困难和自住性住房需求的同时,政府还在研究解决引进人才、来京创业常住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外来人口为首都建设做出很大贡献,政府正在考虑在外来人口集中的区域、行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组织进行试点,统筹安排建设部分集体宿舍或出租房屋,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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